曲松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78年9月。2004年5月,曲松县人民检察院下设办公室、批捕科、公诉科。2008年5月,曲松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立,其中党组书记1名,党组成员2名。2009年8月,曲松县人民检察院下设办公室(法警大队)、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局和政工纪检科5个内设机构。2009年12月,曲松县人民检察院团支部成立。2010年11月,曲松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成立。2021年,根据内设机构改革要求,整合原有的5个部门为2个部门,分别为检察综合部、检察业务部。现有政法专项编制9名,实有干警12名,其中员额检察官4名,司法辅助人员8。现有公益性岗位1名(驾驶员),聘用制书记员4名。
2018年8月,在县委县政府和对口援藏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下,投入914余万元建成了集办案区、案件管理中心、监控室、值班室等于一体的“十二五”技侦楼正式投入使用,为检察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曲松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关心支持下、在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立足曲松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扣“四件大事”“四个确保”“六个走在全区前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高质量办案、高标准司法,强化法律监督,深化检察改革,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服务保障曲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