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节、藏历新年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最高检关于“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监督的要求,确保广大群众在年前置办放心年货及春节、藏历新年期间的食品安全,加大保护公共利益的力度,我院立足职能,主动作为,积极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在摸排过程中,牢牢抓住公益诉讼核心,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实地查看超市、小卖部、杂货店、化妆品店、药店、小作坊、菜市场、茶馆、餐馆等场所,仔细查看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存在“三无”、仿冒或过期失效食品以及厨房卫生状况等。针对发现的问题,当场要求整改。
通过此次检查,完善和落实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有效提升了相关经营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消除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了“春节、藏历新年”的食品药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