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对“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案件进行排查的通知》精神,县检察院业务部及时成立检查组,深入辖区乡卫生院、诊所、医药超市等多家药店等,对“消”字号产品抗(抑)菌制剂添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通过询问相关人员和查看药品登记本等形式,重点检查“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是否存在违规添加抗生素、抗真菌药物、激素等禁用物质,以及消毒产品说明书是否规范等。经检查,未发现上述问题。
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加大对药品安全领域问题线索关注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守护好百姓的“药瓶子”,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药品安全领域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