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废水、废物的及时监管处置,认真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深化防止环境和水资源遭受污染,有效保护生态环境,近期,我院组织干警深入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实地检查了两厂运行管理情况。
通过实地排查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的设施设备运行和相关登记台账记录等情况,并以查阅资料、询问工作人员等方式详细了解垃圾清运填埋处理数据以及消杀消毒情况、污水处理工艺流程、运营管理、污水处理效果、污水是否达标排放、污水处理排放位置、管网建设等情况,经检查未发现污水直排或偷排偷放的情况。
下一步,我院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走出去、沉下去,深入群众,及时发现问题、了解问题,积极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深入开展,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确保水绿山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