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吕昌林同志为组长的督导组深入我院,就《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区党委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发林,曲松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兼督察长、三级调研员次仁顿培全程陪同。
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台账、实地走访等方式,详细了解我院贯彻落实情况,并指出,《条例》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以来,专门规定政法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也是政法战线的第一部基本法规,能否贯彻落实好《条例》是检验检察干警是否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一个重要尺度。要把贯彻落实《条例》和区党委实施细则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原原本本学习、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学深悟透精神实质;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措施,以严格的标准、有力的举措、务实的作风抓紧抓实抓好《条例》和区党委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次仁表示,我院坚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将《条例》和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此次督导检查是对检察工作的一次把脉问诊和政治体检,也是一次全面的解读辅导。我院将以此次督导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照单全收、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以问题的整改推动《条例》及区党委实施细则的落实落细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