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根据山南市人民检察院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曲松县人民检察院于近日组织干警深入县公安局、法院等部门开展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中,检察干警通过查看卷宗、询问承办人等方式,重点对承办部门是否严格按照《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等法律规定对侦查、起诉、审判及刑事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未成年人犯罪或者涉嫌犯罪的全部案卷材料与电子档案信息进行封存,是否在卷宗封面标注明显标识,是否采取必要保密措施等情况进行核实。此次检查,共查看卷宗3册,发现问题1条,口头提出纠正意见1条。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发挥未检职能作用,依法能动履职,强化专项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常态化机制,以检察履职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让涉罪未成人在“法治阳光”温暖下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