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松县人民检察院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系统开展的“三个活动”工作要求,聚焦主责主业,不断强化监督意识,围绕规范财产刑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社区矫正罪犯刑罚执行情况精准发力,着力提升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效果。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工作机制。曲松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对社区矫正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交流反馈,并制定协作配合机制,完善工作台账,促进相关工作规范运行。
加大检察力度,规范执法体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深入曲松县人民法院、曲松县公安局、曲松县司法局、曲松县个别派出所,以走访、查阅卷宗、检查档案等形式对近三年财产刑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社区矫正罪犯的刑罚活动开展检察监督工作。对存在卷宗和档案归档不够规范、监管措施单一等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既减少社区矫正人员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情形,同时更好促进执法机关依法规范执法,维护国家法律权威,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