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曲松县第十三批驻村工作现场观摩交流会在琼嘎村召开。县委副书记、驻村工作总领队李建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政协副主席、驻村工作副领队庞伟主持会议,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洛桑卓玛、各乡(镇)驻村办负责人、驻村临时党支部书记、各驻村工作队成员参加观摩学习。曲松县人民检察院作为琼嘎村驻村工作队派驻单位,在现场观摩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今年以来,曲松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立足检察工作实际,积极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和检察职能作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党组重视,高站位谋划推动。院党组始终把驻村工作作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重要抓手、作为检察履职的重要任务,与曲松县“讲政策、话发展、优环境、促和谐”为民服务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把驻村工作与党的建设、检察业务等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先后召开驻村专题会议3场次,听取驻村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驻村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持之以恒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根据县委的统一安排,选派一名政治素质过硬、沟通协调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担任琼嘎村第一支部书记兼驻村工作队队长。自第十三批驻村工作队入驻以来,累计投入各类资金1.6万余元。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实地督导调研7次,与村“两委”座谈交流4场次。
多措并举,高质效开展帮扶。坚持“一人派驻、全员帮扶、整体服务”的工作理念,切实把派出单位的职能优势、资源优势更多地利用到驻村帮扶上。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始终抓住党建“这个牛鼻子”,与琼嘎村党总支联合开展“党建引领 检察发力 共促民族团结”,“政治生日”进基层系列活动,通过重温入党誓词、齐过“政治生日”、慰问老党员等活动,推动支部共建,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带动群众增收。将案件管理中心建设、会议室改造等工程项目交由琼嘎村农牧民施工队实施,金额达34万余元,带动20余名农牧民群众增收。三是扎实为民办实事。聚焦困难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的桥梁纽带作用,化解矛盾纠纷1件,依法受理申请监督案1件,为1名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5.25万元,看望慰问困难妇女2户;帮助村委会解决各类活动经费6000余元,帮助安装值班室木地板25㎡。此外,充分发挥法律优势,通过专题讲座、暑期家访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场次,把群众关心关注的婚姻家庭、财产纠纷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送到群众身边,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严管厚爱,用实招激发热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驻村干部要多关心,人身安全要有保障,不能放下去就不管不问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严管厚爱,做到政治上激励、精神上鼓励、健康上关怀、生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让驻村干部安心驻村、真心助村。一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常态化通过实地走访等形式全面了解驻村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解决后顾之忧。二是严格落实派出单位驻村安全责任制,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在与驻村干部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同时,督促驻村干部认真落实请销假和请示报告制度。三是加强关心关爱,在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开展慰问活动3次,送去生活物资及慰问金等共计1300元,帮助解决厨房安装热水器、疏通下水管道等费用9000元,让驻村干部感受到“娘家人”的温暖,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
下一步,曲松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派下去的是一名干部,沉下来的是一个单位资源”的理念,夯实捆绑责任,协助驻村工作队在驻村“五项重点任务”上出谋划策,努力交出更加优异的帮扶“检察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