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福祉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曲松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聚焦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小微企业等特殊群体的维权难题,以民事支持起诉专项活动开展为抓手,把一件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往实处、往细处做,为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撑腰”,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社会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案情回顾·听心结
次某(化名)和旦某(化名)因感情不和经曲松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于2021年8月离婚,调解协定小孩美某(化名)由次某抚养,旦某自2021年9月起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人民币500元,打入次某指定账户,直至小孩年满18周岁止。但自离婚后截止目前旦某支付一小部分抚养费后未再支付抚养费,次某多次索要,但旦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
调查履职·核事实
2024年8月,次某的母亲向本院申请支持起诉,希望旦某支付小孩的未支付的抚养费。该院收到该线索后,立即前往次某所在的村委会,联合村委会干部走访其家庭、邻居、亲属等,对次某家庭的监护情况、生活状况等开展全面调查,并询问了解旦某的工作、收入情况。经调查发现,旦某在婚内时而有家庭暴力行为,且离婚后未支付小孩抚养费,经调查核实次某请求支付相关抚养费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理因得到保护,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法定情形。
支持起诉·促履职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决定支持起诉,并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其固定收集证据,承办检察官多次与其父亲旦某沟通协调,要求支付之前所欠次某抚养费9300元和今后的每月抚养费,经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旦某同意按照和解协议履行约定,次某的生活、教育费用终于有了保障。
维护妇女、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检护民生”的重要内容,通过依法支持起诉帮助他们解决“不敢诉、不会诉”的难题,既是检察机关职责所在,更是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责任与担当。下一步,曲松县人民检察院将依法能动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依法保障特殊群体权益,让法律升温,让群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