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3年全区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11月17日经院党组研究决定申报曲松县人民检察院全区检察机关第十次先进集体。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现就申报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7—11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检察综合部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3-7332000(兼传真)
电子邮箱:xzqsxjcy@163.com
曲松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11月17日